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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批学生国际竞争力卓越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现面向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学生国际竞争力卓越计划”,资助在校学生赴世界著名高校攻读学位、联合培养、参加高水平国际竞赛、短期课程和科研合作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目标学校(学科)

1)在QS, THE, U.S.News, ARWU, ESI等评价体系中,世界排名前100高校或世界排名前100学科;

2)俄罗斯、乌克兰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

2. 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双学位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资助不超过4个项目。

2)短期课程、科研类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可以兑换学分的课程类项目、有实质性科研合作的科研类项目、在外学习3个月以上的联合培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资助不超过8个项目。

3)高水平国际竞赛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资助不超过4个项目。

3. 经费使用范围

该计划项目经费可用于在校学生在国(境)外期间的学费、培训费、国际会议注册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往返旅费和其他费用(包括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等),不可用于老师或其他人员出国(境)的相关费用。

4. 申报单位

该计划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学校将于6月底组织各教学科研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申报材料

1. 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国际竞争力卓越计划申请表;

2. 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复印件;

3. 其他支撑材料。

(注:以上材料一份纸质版交至太阳成集团tyc122cc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iali@jlu.edu.cn。由学院统一提交给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经费拨付方式

获批项目的拟资助学生须于申请表中拟派出时间之前至少2个月获得外方邀请函,学校将根据邀请函和项目执行情况拨付经费。对于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的项目将不予拨付经费。获批项目经费需于2019年11月1日前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的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

    五、联系人:夏莉,电话:8516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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