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2017年11月22日下发的《关于报送2016与2017年度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1. 本次统计时间为2016年度与2017年度竞赛获奖情况。附件1是学院教务办已掌握的竞赛情况,其中信息有误或备注栏已标注“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的,请提供相关修改信息或扫描件;有竞赛获奖但附件1中没有的,请填写附件2《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122cc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以及提供证书扫描件。
2.竞赛项目指学科竞赛全称,例如“‘高教社杯’201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竞赛级别分为省(部)级与国家级两大类,如果一次竞赛按省(部)级及国家级两次评奖,分别按省(部)级及国家级填报;
4.主办单位指学科竞赛章程规定的主办单位(填报全称),协办单位及承担单位不在此列;
5.参加人指参赛本(专)科生个人或组,每名参赛学生需附教学号,如张铁(学号53150101);
6.指导教师为指导教师个人或指导教师组,并填报每位教师工作证号,例如张铁(工作证号100100);
7.获奖等级及获奖时间以竞赛组委会文件为准;
8.统计表以奖项为单位填写。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电子版发送至cstbks@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