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平奖(励)学金”评审办法及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拟推荐2021级裴辰举为2022年度“太平励学金”拟推荐人员,推荐2021级张逸凡为2022年度“太平奖学金”拟推荐人员。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如实向太阳成集团tyc122cc反映。
联 系 人:于纯浩
联系电话:8516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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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