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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关于填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5 发布人: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ISIS)中已生成项目的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格式,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填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基金委网站进行填写,同时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
 注意事项:
 一、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21年1月11日前完成进展报告的填写并在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中层单位科研秘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纸质结题报告报送要求如下:
 (1)各单位结题报告于2021年1月18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科技管理办公室自然基金管理科(鼎新楼A区543室),纸质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左侧简单装订保证不掉页,“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为最后一页、单面打印且朝外装订,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结题报告清单中本项目相应序号),社会科学各相关学院将材料统一报送社科处。

 (2)结题报告中项目负责人需要签字并签署日期,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财务部门意见、依托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分别填写“同意”并签署日期,财务部门盖章在鼎新楼C区109室,科研院相关公章和学校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

  (注:结题材料,各位老师于2021年1月14日前提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财务部门章,由学院统一去盖章。)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结余经费50%以上的项目应提供情况说明,同时将负责人签字后的情况说明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附件:1.进展报告清单
   2.结题报告清单

校内联系人:朱明 吕博男
联系电话:85167419

                              科研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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