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请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经学校科研院审核后可打印纸件。
项目申报人可自行注册账号,申报单位统一为:太阳成集团tyc122cc(不能后缀所属学院或附属医院名称)。财务账号统一为:银行账号:16040250117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校内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6时,请各位申报人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2.汇总表电子版提交
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10月14日11时前,将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jj@jlu.edu.cn,请项目申报人核对项目名称,务必与网上提交版本一致。科研院将依据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筛查。
3.纸件提交
(1)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前。请提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学校科研院不接受个人报送。
(2)报送材料包括:
①项目全部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装订成册(其中申报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版本号一致,条形码清晰,请10月15日提交前务必进行检查)。
②所有申报项目需报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书承诺明细表”(详见附件3),请项目申报人参考指南要求,逐项对比勾选,签字,并以活页形式提交。
③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的较大部分项目需要按比例提供自筹经费。如申报项目存在自筹经费,请填写“科技厅科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详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以活页形式一起提交。
二、注意事项
1.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申报;拟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申请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近3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已申请的、在研的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相关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一项目是指依托同一内容、同一目标、同一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编报的项目。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申报截止日期统计项目为准,其他类别项目以查验时各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在研项目名单为准,下同)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在2022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尚未进入公示阶段,申报并获得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视为在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项目管理部门包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省委宣传部等。
请各中层单位务必对项目申报人的在研项目情况进行核对,避免遗漏,并对真实性负责。
3.科技厅申报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指南通知。
4.根据学校科研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如项目负责人所申报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需要拨款至项目参加单位(企业)、且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加单位(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请务必提前联系学校科研院,协调沟通处理相关事宜。
5.编写项目经费预算时请注意创新平台(基地)类经费预算中只需填写直接经费,间接经费填0。
6.关于创新平台(基地)的申报,依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的有关规定,科研院只受理符合指南申报要求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其中:
(1)“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类别中“吉林省实验室”需要有科技厅认可的前期筹建基础;“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重点围绕“黑土保护与利用方向”领域布局的实验室,资助经费按照重点实验室执行期内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20%,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类别中“科技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后补助”项目,仅限于2019年建设运行的24个科技创新中心待本年度科技厅开展绩效评估管理工作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后补助支持。资助经费按照中心建设期内实际资金投入比例最高不超过30%,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我校共有科技厅2019年批准建设的3个科技创新中心,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3)“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类别中“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建设(后补助)”,仅限于2021年度评审和现场评估的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我校共有1个实验室经过科技厅前期评审、评估检查;“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仅限于2018年之前科技厅批准建设的“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联合实验室”,待本年度科技厅组织考核评估中获优的实验室可以申报。资助经费按照中心建设期内实际资金投入比例最高不超过30%,给予后补助。我校共有科技厅2018年批准建设的1个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联合实验室。
(4)“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类别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每个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资助经费按照重点实验室执行期内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20%,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创新平台(基地)项目的申报报送材料,需要同时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22cc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详见附件8)。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或“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任一项目类别项目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三个项目类别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并请各申报单位的学术委员会严格把关,避免重复建设。
三、限项申报
1.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中“人才专项”里的“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请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2项,申报老师于2021年10月6日前, “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申报表”电子版及申报书纸件一式2份提交至学院科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科研院将对中层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2.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中“社会发展领域”里的“人口与健康”项目实行医疗单位限额申报。经与科技厅确认,根据指南要求,请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先行评选10项以内限项名额。
限项项目在填写至“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中的同时,请上述中层单位另外单独填写“重点研发社会发展人口与健康项目限项申报表”(详见附件6),限项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一式2份及电子版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3.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技术创新引导”中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医学领域”实行限额申报,经与科技厅确认,根据指南要求,请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先行评选10项以内限项名额,校内其他中层单位名额不限。
限项项目在填写至“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中的同时,请上述中层单位另外单独填写“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医学领域限项申报表”(详见附件7),限项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一式2份及电子版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4.本次申报中,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中的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的医学科学领域、自由探索一般项目、主题引导项目、专题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中的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需要单位进行配套。我校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可进行配套并具有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事宜校内咨询与办理
1.项目咨询
联系人:鼎新楼A541室 王艺博 王忠江 闻雅
咨询电话:85167489
2.创新平台(基地)咨询
联系人:鼎新楼A516室 马宇鹏
咨询电话:85166454
3.学院联系人:金京姬,计算机楼B426,电话:85168752
五、其它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相应负责的项目管理处室进行联系)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规划处88975536;省财政厅教科文处88550905。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5.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创企人才孵化器东门一层(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内),联系人:周伟东联系电话:89101531,89101532;邮箱:jlkjps@163.com。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
附件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
附件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书承诺明细表
附件4:科技厅科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附件5: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申报表
附件6:重点研发社会发展人口与健康项目限项申报表
附件7: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限项申报表
附件8:太阳成集团tyc122cc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