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科研对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的支撑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吉林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2022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2022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等实体单位,有独立承担省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省内企事业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申报,原则上合作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分配等),由牵头单位负责申请。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参与申报同一项目。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无省级环保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较差记录。
二、承担单位的确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项目申报、答辩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一)申报材料编写要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预算说明书参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经与环境厅沟通,鉴于近期疫情形势,此次申报暂时只报送电子版,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3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jjj@jlu.edu.cn,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四、有关要求
(一)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2022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二)承担在研省级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的牵头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2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三)项目执行年限为1-2年,从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经费预算根据研究任务实事求是申报。原则上,一般项目10万元左右,重点项目20-30万元左右。项目经费采取一次性拨款方式。
(五)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科技与财务处: 周力光
联系电话:89963032
校内联系人:闻雅 王忠江 王艺博
联系电话:85167489
学院联系人:金京姬